长沙睿诚讨债公司
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号
李经理
13685747439
1. 追踪财产线索,及时申请财产保全;
2. 公司清算不通知,清算组成员应赔偿;
3. 公司吊销不清算,股东有错要赔偿;
4. 公司无法清算,股东应连带清偿。
公司欠钱不还:
(一) 协商;
(二) 请求支付令;
(三)起诉。
【法律依据】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〉若干问题的规定(二)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: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、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怠于履行义务,导致公司主要财产、账册、重要文件等灭失,无法进行清算,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