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新腾讨债公司
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号
王经理
19810685280(微信同号)
长沙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场持续十几年的陈年欠款纠纷。
基本案情
2025年12月,美岱桥村村民郭某来到苏波盖乡综治中心申请调解,希望追回父亲生前被拖欠的劳务报酬。据郭某陈述,十几年前其父亲郭老汉受同村村民贺某雇佣,为其照看建筑工地,工程结束后,贺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,拖欠郭老汉3000元劳务报酬未支付。
此后数年间,郭老汉多次向贺某索要欠款,贺涛均以“手头无富余资金”为由推脱,双方虽有口角但未发生激烈冲突。2024年年初,郭老汉因病去世,郭某在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了当年的劳务结算字条,想到父亲生前一直惦记这笔欠款,便再次向贺某主张权利,贺某仍以相同理由拒绝支付,郭某无奈之下寻求调解帮助,希望能要回这笔欠款。
纠纷争议的焦点在于,贺某认可欠款事实,但表示时隔十几年,自身经济状况一直不佳,无力一次性支付3000元;郭某则认为,这笔钱是父亲的血汗钱,且父亲已离世,这笔欠款成为家人的心病,要求贺某必须尽快全额偿还,双方各执一词,调解陷入初步僵持。
调解过程
苏波盖乡综治中心受理案件后,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介入处理。调解员首先分别与郭某、贺某进行“背靠背”沟通,充分了解双方诉求与实际情况,随后制定了“先理后情、情理结合”的调解思路,分两步推进调解工作:
一是厘清事实,明确法律义务。调解员向贺某阐明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获得劳动报酬,欠款事实有书面结算字条佐证,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,且郭某作为父亲的法定继承人,依法享有向贺某主张债权的权利。同时,调解员指出,即便时隔多年,只要郭老汉生前持续向贺某主张权利,诉讼时效就发生中断,贺某以“时间久”为由拒绝还款于法无据,应承担还款义务。
二是以情动人,化解心理隔阂。调解员结合双方同村邻里的关系,从情感层面展开疏导。对贺某,调解员提及郭老汉生前操心照看的不易,以及这笔欠款成为老人临终前的遗憾,希望其能体谅逝者家属的心情;对郭某,调解员也说明贺某近年确实存在一定经济压力,建议其考虑实际情况,在还款方式上给予一定让步。通过情理兼顾的沟通,双方情绪逐渐平复,均表达了愿意协商解决的意愿。
调解结果
经过调解员的反复沟通与协调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:双方各退一步,贺某当场向郭某支付2000元欠款,此事件作为了结,双方再不纠缠。双方现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,这场持续十几年的陈年欠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,既维护了郭某的合法权益,也兼顾了邻里之间的和睦关系。